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

他竟然是如此维权?

近日,网上热炒陈光诚吸引了众多眼球。为什么一个盲人如此得到境内外人员的关注?一是身份特殊一-生理有缺陷;二是打赢了一些官司;三是被判过刑。2006年3月11日﹐陈光诚纠集多名亲属在205国道拦截过往车辆3小时之久﹐致使交通中断﹑车辆滞留﹑群众围观。2007年1月12日﹐临沂市人民法院维持了沂南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依法判处陈光诚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2007年2月15日﹐陈光诚被送往临沂监狱服刑﹐于2010年9月9日刑满出狱。
原来他是如此维权的,还亏是个自学法律的,连最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懂。有的人是趁浑水摸鱼也好,火中取栗也好,存心要将此事闹大的恐怕大有人在,更何况还有西方的背景。当一个普通的残疾人不再是人,而是被捧上了神坛,或者骑上了老虎背,成为某种符号、象征或者工具的时候,如果他还想要怎么样,恐怕已经由不得他自己了,再想要从神坛或者老虎背上下来,有那么容易吗?
至于一拨一拨的好事者趋之若鹭,到底去干嘛呢?难道仅仅是单纯地表示声援吗?